三亚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2026年公开(考核)招聘工作人员公告(第6号)

2026-08-13


根据《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》(琼人社规〔2025〕2号)、三亚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2026年公开(考核)招聘工作人员公告(第1号)等有关规定,现将本次招聘放弃体检及递补体检人员名单、岗位取消与核减等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放弃体检和递补人员名单(详见附件1)

递补体检工作将根据实际情况,按照程序予以安排,请考生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。

二、取消和核减部分招聘岗位(详见附件2)

因血液净化科学科带头人岗位考生放弃体检,且该岗位无递补人员,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;重症医学医师1名考生放弃体检,且该岗位无递补人员,核减1个重症医学医师岗招聘数。

三、体检注意事项

(一)递补人员体检集合时间:2026年8月17日(星期一)7:20前。

(二)集合地址:三亚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(吉阳区吉阳大道320号)

(三)体检须知(详见附件3)

1.体检人员请携带有效身份证;

2.请在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,勿熬夜、饮酒,避免剧烈运动,体检当日早晨空腹;

3.体检项目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,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直接向体检医院缴纳;

4.服从工作人员和医院医护人员的安排,不服从管理且情节严重者,取消体检资格;

5.体检不合格的考生,不予聘用。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,视为自动放弃。对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或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,可根据《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》(琼人社规〔2025〕2号)第三十九条规定进行复检。对心率、视力、听力、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,应安排当日复检;对边缘性心脏杂音、病理性心电图、病理性杂音、频发早搏(心电图证实)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,应安排当场复检。考生对非当日、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,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,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,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。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,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。复检只能进行1次,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,复检时应当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。复检前体检实施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。复检应另选体检医疗机构进行,复检医疗机构应当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。

咨询电话:0898-88283551

监督电话:0898-88292888(三亚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纪检)

(咨询时间:工作日上午08:00—12:00,下午3:00—6:00,节假日休息)

附件:1.三亚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2026年公开(考核)招聘工作人员放弃体检和递补入围体检人员名单

2.三亚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2026年公开(考核)招聘工作人员取消和核减岗位

3.体检须知


三亚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

2026年8月13日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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